國防部95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考選,其甄選目的為:為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開發國軍初級軍官來源,鼓勵大學以上畢業未役青年參加國軍志願役預備軍官甄選,並藉「民專軍用」、「學以致用」及「專才專用」,縮短軍事專長訓練時間,節約教育投資,使有限國防經費發揮更大效用。
國防部95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考選區分2梯次。第一梯次報考條件以具備學士學位(含)以上並參加民國95年大專,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考選合格人員,智力測驗成績達100分(含)以上暨博士班未役應屆畢業生為對象;第二梯次則以具學士學位(含)以上、未參加民國95年大專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考選或考試成績不合格之未役青年為對象。
考 選 期 程:
第一梯次:
一、依本班次第一梯次招生簡章規定完成報名資料填報及自費體檢,並檢附相關資料及證件影本等,於民國95年3月中旬辦理通信報名。
二、考生報名資料由通次室(軟發中心)負責轉入後送交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審查,並於3月下旬寄發准考證。
- 民國95年4月上旬區分北、南兩個考區實施口試與體能鑑測。
- 民國95年4月中旬召開第一梯次考選錄取審查會議,並於民國95年4月25日公告錄取名單及寄發錄取通知單,同時公告第二梯次招生簡章。
第二梯次:
一、依本班次第二梯次招生簡章規定完成報名資料填報及自費體檢,並檢附相關資料及證件影本等,於民國95年月中旬辦理通信報名。
二、考生報名資料由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初審、情次室(保房安全處)複審,合格考生於6月下旬寄發准考證。
三、民國95年7月中旬區分北、南兩個考區實施筆試、智力測驗、口試與體能鑑測。
四、民國95年7月下旬召開第二梯次考選錄取審查會議,並於民國95年8月3日公告錄取名單及寄發錄取通知單。
附記:本室將擇期再行召開說明會。
二、體測項目區分:
1600公尺徒手跑步(合格:10分鐘)
一分鐘扶耳屈膝仰臥起做(合格:20下)
一分鐘單槓引體向上(合格: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