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89 年 3 月 5 日創刊 AA民國 95 年 4月 20日月刊AA第六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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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切叮嚀∼點滴話校安
安全生活才是幸福的基礎—預防校園性侵害
軍訓室  韓世緯教官

3月24日早上九點半,位於木柵的國立政治大學有一名女學生遭歹徒挾持到廁所,在脅迫下被迫口交,歹徒並且搶走女學生身上的八百元。據了解,女學生從指南路側門入校準備上課,該男子在背後尾隨,女學生以為是同校學生未多加注意,剛走到資訊大樓樓梯間,歹徒馬上亮出水果刀,押著她進女廁強制性侵害。令人驚恐與意外的是,事件發生在大白天,地點就在距離麥當勞側門只有幾公尺遠的資訊大樓。

案發後許多學校開始檢討校園死角並且增設監視系統或防盜設施。這些動作固然可收一時嚇阻之效;然而實際上有多大的效益卻沒有人敢打包票。畢竟突發狀況往往讓人腦筋空白、手忙腳亂,以至於失去抵抗的能力,即使等到救援趕來,傷害卻已造成。

當今社會秩序每下愈況,唯有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覺,方能防患未然;千萬不要有「倒楣的事絕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心態。

從警方各種案例中不難發現,許多案件的被害人因忽略了生活中應有防暴觀念,而讓歹徒有機可乘。以下針對日常生活中可能面臨的狀況,搜集警方相關資料後,針對婦女區分人、事、時、地、物來認識應有的防暴觀念。此外,日常生活中住、行以及人際互動可能伴隨的一些危險因子亦分析整理如下:

壹、婦女安全注意要項

一、人的認識:
(一)加害人:
1、加害人不一定是陌生人,有時也可能是認識的人。
2、以十八歲至三十歲比例為最高。
3、加害人犯案方式如:擊昏、強押、假車禍、持刀等暴力或以藥物控制、誘騙、綑綁、恐嚇、灌醉等。
(二)被害人:
1、以十二歲至十八歲的比例最高,其次為十八歲以上,及十二歲以下。
2、危機意識不足,沒有警覺心,容易受騙。

二、事的認識:
言談舉止應端莊嫻淑,日常生活謹言慎行,待人接物機靈警覺,服飾穿著合宜適當,努力工作謙沖保守,生活儉樸勿貪物慾。

三、時的認識:
一年當中以七、八、九月份,及一日當中以夜晚二十一時至凌晨三時為危險時期高峰期,但歹徒無所謂「假日」,任何時間都需保持警覺心。

四、地的認識:
1、被害人家中或加害人家中。
2、飯店、賓館。
3、廢棄的舊宅、空屋。
4、公園、公廁、公墓。
5、設計不良的地下道、隧道。
6、照明設備差的窄巷路段或停車場。
7、大廈樓梯間、倉庫、升降梯、陽臺、頂樓、地下室。
8、計程車。
9、其他阻隔視線的死角。

五、物的認識:
1、用身上攜帶物品,如:皮包、皮帶、外套、雨傘、原子筆、鑰匙、拐杖、梳子、高跟鞋、香水、蜜粉、口紅等防身或求救。
2、購買防身器:如防身噴霧器、警報電擊器等,放在隨手可得處,且要熟悉使用方
3、利用周遭環境可隨手取得之物防身,如:石頭、磚塊、木棍、樹枝、沙土等。
4、使用要領:快、準、狠,一擊中時、不可猶豫,並儘速離開求救。

貳、居家安全注意要項

  • 養成隨手關門的習慣,傾倒垃圾也應隨身攜帶鑰匙,以避免歹徒潛入家中。
  • 上下電梯站在控制鈕旁邊,可立即反應,發現陌生人請注意其特徵及其所按之樓層。
    (若發現其所按為頂樓、地下室或空屋樓層時,請立即按即時到之樓層,立刻走出電梯,隨手按該樓層住家電鈴大喊:「爸,我回來了。」之類的話,若電梯門尚未關閉,立即走出電梯,待下一班再搭。
  • 到達住家前,注意是否遭人跟蹤或盯梢,若發現可疑人跟蹤,不要立即返家,應向附近或廿四小時商店求助,借用電話連絡家人來接。
  • 家中僅你一人時,儘可能不要應門、開門或叫外燴、外送餐點或找修繕。
  • 陌生人借用電話,告訴他中電話有人使用或家中無電話,無法借用或借給他硬幣請其使用公用電話。
  • 經常檢視家中門窗是否遭人破壞:謹防深夜小偷潛入家中,通常小偷都持有兇器,若發現小偷潛入時,假裝熟睡或藏匿自己不被發現,避免被發現後小偷轉變成強盜。
  • 遺失證件、皮夾或遺失鎖匙時,立即更換家中鎖匙,並向警方報遺失,同時向金融機構止付款項。
  • 不要隨意邀請不熟悉的朋友到家中,以免家中鑰匙丟失,造成損失;或隨意讓一面之緣的朋友家中玩,被對方設陷而不自覺。
  • 安裝門栓鍊鎖(夜間睡覺房內上門栓鎖)注意門窗安全,避免歹徒潛入家中。
  • 獨單一人在家時,不妨偽裝多人在家,陳列親人物具於明顯處,同時開啟不同房間的燈光。例如:刻意在陽台上晾曬一些男士內衣褲或是電話的答錄留言採用男性的聲音
  • 外出多日最好通知訂閱的報紙、雜誌、牛奶停送,郵件包裹請鄰居代收,切忌張貼「主人某日外出及某日返家」之字句。
  • 留意投石問路的可疑記號,如家門口遭人圖記號、噴漆或圖顏色,立即處理掉,以免受害。
  • 不要在電話錄音中留言告知外出行程及返家日期,以避免歹徒打探虛實,而前往行竊。
  • 家中重要物品寄放在銀行保險箱內,存摺和印章應分開擺放。
  • 家中遇有外人按錯門鈴的現象時,須提高警覺,以防歹徒投石問路。
  • 家中貴重物品可拍照存證,萬一日後被竊,可便於指認。
  • 斗大的囍字不要掛在家門口,以免引來竊賊或引來強盜。

參、租屋安全注意要項

  • 拒絕浮誇不實的租屋、售屋廣告。
  • 租屋前看房子最好有家人朋友陪同,若單獨前往,則須注意門戶之流通,切忌關閉出入之大門。
  • 確定租屋前最好先瞭解該區的人文環境,治安狀況及房東人品。
  • 觀察該社區是否有充足的街燈,夜歸的危險性有多高。
  • 租房屋時請屋主換新鎖,並加門栓鍊鎖、鐵門、鐵窗。
  • 擁有住宅出租的房東,留意前來承租的房客是否神色怪異,是否代替他人承租,避免房客是不法份子或從事不法而不自知,而引來更大傷害。
  • 購買法拍屋或其他成屋,應事先了解住宅是否住有他人或為不法份子先行占住,以免造成困擾。

肆、計程車安全注意要項

  • 若有計程車主動靠邊攬客者,不搭乘。
  • 窗不夠明淨,由外而內視線不明者,不搭乘。
  • 裝潢怪異,或陳設使您不舒服者,不搭乘。
  • 無車牌或車號不明者,不搭乘。
  • 上車前發現右車座椅背斜靠,或藏匿他人,或車上多了一個人,不搭乘。
  • 上車前發現車窗、車門開關脫落或把手不見了,不搭乘。
  • 上車前,假裝車門未關好,告知司機「等一下!」,即由車內抓住車把手,打開車門,在當時就可直接發現車把手是否被動過手腳。
  • 發現車主喝酒跡象,衣服不整或神色詭異,想辦法立即要求下車。發現異樣,不要驚慌,立即告訴對方前面某某路口讓妳下車,或利用路口紅燈時想辦法下車。
  • 乘計程車車位以司機正後座位為佳,發現不對,立即反應,如抓其方向盤製造假車禍,讓司機被對方指責、理論,因此獲救。
  • 默默記下計程車車號及職業登記證姓名。
  • 搭乘計程車時,可請朋友看著妳上車,協助記下車牌、車行。
  • 不可隨意飲用計程車司機提供之餐點及飲料。
  • 上車後請勿睡覺,以免讓歹徒有機可乘。
  • 儘量減少與司機交談,或交談時以溫馨話題為主。
  • 發生意外狀況時,或司機不按路線行走時,可利用攜帶之手機電話傳達訊息或求援。

伍、約會安全注意要項

  • 不要冒然赴約,尤其對於第一次約會對象,必須提高警覺,最好由友人陪同前往。
  • 赴約前告訴家人前往地點,約會對象及返家時間。
  • 約會時注意穿著不可過於暴露,言談舉止端莊得宜。
  • 處理飲料機靈警覺,中途離座,不可再喝該飲料,並拒絕飲酒。
  • 赴約前應瞭解約會行程,並選擇約會安全地點;不要答應臨時更換約會地點。
  • 不要拖延約會時間,儘量提早返家,由家人接送。
  • 不要答應深夜的約會。
  • 不要將自己陷入危險情境或危險地點(如被主人摟抱或進入主人房間、臥室)。
  • 情侶約會地點若為隱密處所,易被不良份子偷窺或錄影;或當事人過於投入談情易讓歹徒有機竊走財物。
  • 選擇無人的僻地、公園、野道河堤約會,可能遭歹徒襲擊,抽戀愛稅、搶劫、強盜、強暴。

陸、網路交友安全注意要項

  • 勿將個人資料、照片、信用卡或銀行資料在網路上洩露給任何人。
  • 與網友約會前,儘可能將約會對象、時間、地點及預定回家時間告訴家人或朋友
  • 赴約前對整個約會行程要充分了解,對不恰當地點最好拒絕。
  • 與不太熟的網友約會時,最好找朋友或父母陪伴前往,不要單獨赴約。
  • 與網友約會用餐時,應避免喝酒,且不要任意飲用不明食品或飲料。
  • 在網路上的人不一定都會說實話,常會虛擬身分,注意別讓自己成為受害者。
  • 在網路上交友儘量注意提高警覺,家中住址及電話洩露,可能引起危機。
  • 協助網友拍賣不明物品,或協助藏匿不明物品,可能觸法。
  • 與網友約會被害地點為:網友家中、網友朋友家中,賓館、自己家中、對以上約會地點應提高警覺。
  • 網路交友,應注意對方是否以誠相待,勿讓自己陷入陷阱不自覺。

柒、分手的藝術

長庚精神科張學岭醫師曾提出幾點避免分手傷害的中肯建議:
一、戀愛時:
1、避免讓對方在金錢上作過多投資。
2、觀察對方有無暴力傾向。
3、體認對方的佔有欲是否過強。
4、瞭解對方有無精神疾病的傾向。
5、避免自己成為別人的第三者。

二、分手或談判時:
1、避免在言語或行為上刺激對方。
2、談判「二不」與「一要」:不要獨自前往、不宜在密閉的空間、要看清對方攜帶的器物。
然而,就算做了許防護措施,所謂的「意外」仍是防不勝防。倘若,真的不幸遭逢性侵害事件時該怎麼辦?「政大口交之狼」案例中,由於被害學生案發後漱口,又將衛生紙丟掉,物證蒐集困難,延長破案時程。因此,即使我們不希望看到有人受害,卻依然要提醒案發後應具備的自保行為,即尋求安全、保持現場保留證據

尋求安全:
萬一遭遇襲擊,一定要先設法到達一個安全的地方。
保持現場:如果不幸遇襲,應保持現場,不要移動或觸摸任何現場器物,以利警方採證與蒐集線索。

保留證據:
1、先找一件外套裹身,報警處理,即刻到醫院檢查傷處,蒐集證據。
2、不要沐浴、洗手、刷牙或上廁所。
3、不要更衣或毀壞身上的衣服。
4、雖然不沐浴會不舒服,但要知道淋浴可能會破壞證據。
性侵害案件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改為公訴罪,惟夫妻間及男女雙方未滿十八歲者(兩小無猜),屬告訴乃論之罪,被害者必須於知悉犯罪加害人之日起六個月內出提出告訴。

後記4月14日清晨台北市某明星高中的戴姓男生,疑因不滿就讀某明星高中的于姓女友要求分手,強拉她進公園廁所企圖性侵,還持鐵鎚、菜刀把她殺成重傷。
警方調查,這兩名明星高中二年級學生,是在校際舞會中認識,交往了四個多月,雙方互稱對方是「小淘氣」、「小寶貝」。女生因家人勸說決定分手,但男生不願了斷。
警方鑑識人員隨後封鎖兇案現場,在公園男廁發現兩個學生書包、斷裂及彎曲的菜刀及水果刀各一把,還有一綑電線、鐵鎚及兩瓶用保特瓶裝著的汽油,地面血跡斑斑,怵目驚心。
闔上報紙閉目沉思,每天社會新聞呈現的暴力、血腥畫面,帶來的警惕遠超過我們的負荷。如果還不能提高警覺,顯然感官已經麻木到不可思議的程度;但這並不表示可以置身事外。畢竟社會整體的進步與安全,有你我的一份責任。

◎參考網站:
1、台南市警察局,簡易女子防身術:http://www.tncpi.gov.tw/wanda/safe_b_p.htm
2、台北市警局婦幼安全專區:http://www.tmpd.gov.tw/all-waman2.php

   
我的守護神
夜會計98  謝燕萍


有一天,我的寶貝機車在學校地停被偷,雖然很不捨,但因為上學所需,心想再買一部機車,只是擔心機車再次被偷,也不知道學校是否有更好的方法加以防範?這時想起了我以前上課的教官,他現在正好擔任生輔組長,應該可以向他請教這樣的問題,沒想到一開始組長很關心的問我:「妳住歸仁,沒了交通工具,上學怎麼辦?」我毫不思考的脫口而出:「有護送天使啊」!

組長開玩笑的說:「這麼遠也送啊!」這句話才讓我想到護送天使的辛苦及貼心,我覺得應該要廣為宣傳讓大家知道,也希望大家能給他們多些鼓勵,以下是我內心的一些感想,希望能跟大家一起分享。

以前對護送天使團是沒有感覺的,一直都不知道學校有這麼好的服務,直到有一次我因為社團忙到太晚,剛好有人提起有護送天使團可以接送,我就去找他們了。我家在歸仁,來回一趟將近30公里,當時也已經半夜1點多了,我實在不敢一個人騎車回家,就請護送天使團跟在後面伴我騎車回家。

 第2次是在最近,當天機車被偷走,而且晚上10點多也已經沒有公車了,我完全沒有交通工具可以回家,心裡非常慌張,這時我想到了護送天使團,當下一顆驚惶的心立刻平靜了下來,而護送天使也平安的護送我到家。

經過這2次的護送經驗,讓我對他們的印象相當不錯,其實,護送天使團的服務很好,但我想很多人仍然不知道護送天使團的存在,大概是大多數的人都以為護送天使團只是掛名的而已,很少人會想到學校還有這個資源可以運用,或許可能宣傳不夠,也或許大家不想麻煩他們,但是現在治安實在太壞,如果大家必須夜歸的話,也希望自己能有更好的安全保障,建議大家記住「50880,我來幫幫您」這支電話,喔!對了!教職員工也可以呼叫護送天使哦!

最後,祝福大家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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