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89 年 3 月 5 日創刊 AA民國 93 年 11 月 20日月刊AA第四十八期

 
 
 
營造一個屬於你的溫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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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傑出的學長姐致敬  
 
9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導師談話學生意見處理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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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
法規宣導  

學生車輛違規罰則與執行要點已於93年10月5 日經交通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詳如以下所附要點)。請同學確實遵守,違規同學將依規定論處。美好的校園環境,有賴你我的支持與維護!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車輛違規罰則與執行要點
                                                                                    93.10.5交通管理委員會通過

ㄧ、為培養學生遵守校園公共秩序,確保校園安寧與加強學生車輛管理,特定訂本校學生車輛違規法則與執行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學生車輛進入校園需張貼通行證或識別證,並停放於指定停車地點或停車格內,不得超過停車線。

三、學生車輛有下列違規事項,罰則如左:
(ㄧ)使用違造、複製車輛通行證者,記小過乙次。
(二)汽、機車硬闖校區不聽制止者,記小過乙次。
(三)汽、機車未張貼通行證行駛校區者,記申誡乙次。
(四)校內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者,記申誡乙次。
(五)按鳴高音量喇叭或製造噪音影響校園安寧者,處校園服務三十小時。
(六)車輛停放於禁止停放車輛標示區域者,處校園服務三十小時。
(七)車輛未停放在停車區域或停車格內者,處校園服務十小時。

四、未停放於規定之停車區域或停車格內之違規車輛,依下列程序處理:
(ㄧ) 取締:
1. 程序:
由各單位負責人,將違規停放之車輛先以數位相機拍照存證,再將檔案送交生輔組處理。如有未張貼通行證且違規停放之車輛,或無法辨識車主之車輛,由生輔組協調總務處(派車)拖吊至指定地點保管並公告認領,逾期未認領之車輛依廢棄物處理。
2. 單位負責人:
(1)學生宿舍:由生輔組指派。
(2)系(館):由系(所)主管指派。
(3)院區或綜合大樓:由最高行政單位主管(雲平大樓西棟由總務處)協調使用單位或人員負責。
(4)公共區域:由總務處指派。
(5)學生活動中心(含芸菁軒):由課指組指派。
(二) 公告:
生輔組每日將違規車輛及車主姓名,公告於學務處網站首頁、夢大宿舍版及停車場公告欄。
(三) 執行:
1.學生因違規被處以校園服務,由生輔組督導執行,但工作內容以執行校園髒亂與交通改善工作為限。
2.被處以校園服務未到場執行或拒絕執行者,由生輔組依學生獎懲要點及程序,簽請學務長分別處以申誡(10小時)或記過(30小時)之處分。

五、本要點經交通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簽請校長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打造一個光鮮亮麗的光復一舍 生輔組 徐宏仁

光復一舍整修工程樣品房自即日開放參觀


一、光復一舍整修工程由戴榮伸建築師負責工程設計,今由建築師在光一舍一樓119室打造一比一模型之樣品房,即日開放參觀。如有修訂意見請反映在樣品房之意見簿上或向宿委會建議,也可至戴榮伸建築師事務所網站表達意見,網址:http://www.jst-architect.com.tw/

二、建築師將依學生意見與宿委會討論後,做最後設計圖面之定稿。

三、非光復一舍住宿生欲參觀樣品房者,請由光復一舍住宿生陪同入內參觀,亦可表達意見。

 


 
 
部屋大改造活動又來了! 生輔組 徐宏仁
鑒於有些宿舍居民寢室缺乏打掃整理,致有如”狗窩”或”豬窩”般的髒與亂,缺乏家的感覺,特舉辦「部屋大改造」活動。期望透過此活動能讓大家重視宿舍住屋環境的清潔、舒適,而讓寢室成為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窩”,重拾”家”的感覺。詳細活動參加辦法,請參閱本校網頁公佈欄http://www.ncku.edu.tw或學務處網頁http://stud.adm.ncku.edu.tw,僅摘錄部份實施要點如下:

實施方式

1、 實施範圍:各居民自己寢室內部,以一間為單位,由各舍居民自行報名。
2、 活動時間:93學年度第一學期12月1日起至學期末,及93學年度第二學期3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名次於活動結束後3天內公佈。
3、 報名方式:由各寢填具報名表逕送至生輔組(盧先生永華)。
4、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3年11月25日(四)
5、 退出比賽方法:報名後如因故欲退賽;則於94年3月20日前,填妥退賽聲明書,逕交至生輔組(盧永華先生處);以個人為單位,若一寢室中,超過兩個人欲退出比賽,則算全寢室棄權。
6、 佈置原則:以整齊又舒適為原則。
7、 評分標準:請參閱評分表。
8、 評分人員:遴選四組評分人員,每組由學務處邀請教職人員三名,宿委推派二名,共五名組成。
9、 評分方式:由評分人員於活動期間每月一次共評分4次。
10、如遇門上加裝小鎖,且未繳交備份鑰匙至服委室者,該次以零分計算。

獎 勵

每學年辦理一次;各舍前兩名且總評分80分以上者,除給予保留下學年原棟住宿權利外,另頒發圖書禮卷一人500元整;各舍三—五名且評分總分75分以上,給予保留下學年原棟住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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