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大專院校全國僑生歌唱比賽
比賽日期:93 年 5 月 1 日
報名方式:請於 93 年 4 月 22 日(四)前向僑外組小王小姐報名(去年參賽得獎前三名者不得參加)
地 點:中國廣播公司音樂廳 (臺北市松江路375號12樓)
優勝獎勵:
(一)第一名獎盃壹座,獎金壹萬元
第二名獎盃壹座,獎金捌仟元
第三名獎盃壹座,獎金陸仟元
第四名獎牌壹座,獎金肆仟元
第五名獎牌壹座,獎金參仟元
另取優勝者一至三名,各得獎金貳仟元
(由僑聯總會決定)。
(二)凡得獎同學由僑聯總會另行函請就讀學校獎勵表揚。
PS:
1、現場備有點將家電腦伴唱機,由參賽同學自備原版vcd
(並請一星期前將vcd送(寄)至僑聯總會先作準備,報名時需寫歌名及主唱者,參賽時不得看銀幕)。
2、凡參賽僑生者往返之車費,由主辦單位以莒光號票價補助。
3、比賽完畢,隨即舉辦頒獎儀式,參加比賽僑生由主辦單位招待餐盒乙份。
九十三年大專院校全國僑生國、英語比賽
一、比賽時間:民國93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8:00至8:30報到,8:30開始比賽。
二、講 題:
(一) 國語組比賽題目為(以下任選一個)
1.認識毒品,遠離毒品
2.兩性平權之我見
3.珍惜資源,我們只有一個地球
4.把握時機,創造生命的一抹虹彩
(二) 英語組比賽題目為 (以下任選一個)
1. Health is Wealth
2. The True Spirit of Democracy
3. My Understanding of globalization
三、優勝獎勵:
(一) 第一名:獎盃壹座,獎金壹萬元
第二名:獎盃壹座,獎金捌仟元
第三名:獎盃壹座,獎金陸仟元
第四名:獎盃壹座,獎金肆仟元
第五名:獎盃壹座,獎金參仟元
另取優勝者一至三名,各得獎金貳仟元。
(由僑聯總會決定)
(二)凡得獎同學由僑聯總會另行函請就讀學校於獎勵表揚。
四、報 名:
(一)資格:分國英語組,參加同學限報一組
(二)時間:即日起至4/15止
(三)地點:臺北市金山南路一段58號四樓(僑聯總會)
五、頒獎:於當日中午前比賽完畢後即舉行頒獎儀式
PS:凡參賽同學致贈二百元圖書禮券,中午招待餐盒乙份,及發給新竹以南及東部僑生往返莒光號票價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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