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89 年 3 月 5 日創刊 AA民國 92 年 12 月 20日月刊AA第四十期

 
 
 
後 SARS 時期,防疫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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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健組
預防流感,請確實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衛保組   洪美如
根據全國定點醫師類流感病例監測資料顯示,今(92)年的第48週(11/23~11/29)平均每位定點醫師通報病例數為21.4例,比前(47)週病例數已略微增加6.5%。疾病管制局呼籲,為保障自己及家人的健康,一般民眾只要平時注重保健、均衡營養、適度運動以提升身體之抵抗力、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尤其避免咳嗽、鼻涕及手至黏膜之病毒傳播)、流行期避免到人多擁擠的場所等,都可以減少感染流感的機會。若感染流感,記得戴口罩、勤洗手、多喝水、多休息、避免抽菸與喝酒、並可在醫師診療下服用抗病毒藥物。疾病管制局也提醒民眾,65歲以上老年人、2歲以下嬰幼兒、或有心肺功能不全及糖尿病患者,發燒時請戴上口罩並儘速就醫,由醫師依病情需要投予抗病毒藥物。

依據全國定點醫師所通報類流感病例數之年齡層分佈來看,2002~2003年流感高峰期間,0~4歲佔24.3%,5∼24歲佔39.2%,25∼64歲佔27.3%,而65歲以上則為9.2%,顯示嬰幼兒比較會受到類流感的侵襲。另從民國90年健保局門住診檔資料分析得知,因肺炎、流行性感冒、急性支氣管炎及細支氣管炎等疾病的就診率以0∼14歲占63.8%為最高,其次為65歲以上占30.8%,而以15∼44歲占21.9%最少。但經門診診治而住院者之住院率反而以65歲以上之6.5%最高,15-44歲者為0.9%最低,45-67歲者為1.7%;另住院中因肺炎相關疾病別死亡率以65歲以上者3.74%為最高,45-64歲者0.87%,15-44歲者0.24%,0-14歲者為0.03%最低。

因此疾病管制局也提醒民眾,雖然嬰幼兒容易罹患流感,但是嚴重度通常比老年人來得輕,家長只要做好保護措施,就可以減少嬰幼兒感染的機會。為避免孩童群聚感染,衛生署已於12月4日公告,各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育幼院自即日起全面實施每日測量體溫措施,該局也建議學校比照辦理。

請大家告訴大家,政府已作好規劃及準備!

※ 今冬流感及SARS防治政策--清楚,明確!
※ 發燒處置規劃--門診、發燒個案動線分流,不會感染SARS !
※ 隔離處置原則--不發燒、不隔離,中港澳等回國民眾僅需自主健康管理!
※ 物資管控調度--醫護防疫物資儲備足量!
※ 感染症醫療網--病床調度沒問題!

請大家告訴大家,個人應做好準備-養成良好習慣

※ 勤洗手、量體溫 。
※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 保持居家環境清潔。
※ 培養良好就醫習慣。
※ 流行性感冒流行期間請避免參加集會及探病。
※ 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發燒時請儘速就醫!      
 

肺結核小常識  

台灣每三十六分鐘新增一個肺結核病人,每六小時有一人死於肺結核,去年肺結核病例為第十二大死亡原因,一年中台灣有一千二百人死於肺結核,居傳染病之冠,而一個開放性肺結核病人,一年內更可能造成十至十五個正常人感染肺結核。

結核病為結核桿菌所引起,結核菌可以進入人體的任何部位,除肺部以外,還包括腦膜、淋巴腺及骨骼等,不過仍以侵害肺部最多,約佔全部結核病的九成。

不是所有結核病患都會傳染,只是開放性肺結核的痰液因帶有結核菌,會隨飛沫傳染給別人,而開放性肺結核經由飛沫傳染,仍需與病患有一定程度的密切接觸,病人戴口罩比一般人戴口罩的預防效果好,進出醫院戴口罩,預防流感的效益比預防開放性肺結核大。

肺結核主要是藉著空氣傳染,空氣中如果佈滿結核桿菌,一旦吸入,原則上鼻孔的纖毛可以擋住,但也有可能趁虛而入,進入肺裡生長繁殖起來。結核桿菌在體內的潛伏期可以很長,從數個月到數十年不等,病發與否與桿菌數量及身體的免疫狀況有關,故如果常常和開放性肺結核病人密切接觸,由於承受的細菌量高,較容易受到感染,偶爾接觸的傳染性相對較低,所以一般人不用太過恐慌。      

 
與健康有約∼向垃圾食物說 Bye Bye! 衛保組   劉瑞玉
當你買包裝食品前,注意「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之後,您會注意到食品的營養標示嗎?而每天吃進的食物,你又知道有多少營養與熱量嗎?對於這些問題許多人都視而不見,本校學務處特別於92年11月20日下午十五時十分至十七時假光復校區國際會議廳舉辦「透視食品暗藏的玄機-談營養標示」,邀請成大附設醫院營養部郭素娥組長告訴大家透視食品暗藏的玄機以及如何將營養標示應用在健康管理,以及如何向垃圾食物說Bye Bye!

綜觀台灣地區十大死亡原因,國人的主要死因已從急性傳染病轉變成慢性疾病,如癌症、腦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等,而這些都與營養狀況有密切的關係。尤其在自由經濟體制及高科技社會下,食品已高度複雜化、多樣化、科技化,消費者很難從食品本身瞭解其內容及有無危險。再加上近年來民眾營養知識提升,健康意識抬頭,國際貿易日趨頻繁,政府及企業經營者其實均負有提供消費者此等資訊之義務,使消費者得以正確的選擇及合理的消費,因此,如何推動並落實我國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成分標示制度,確已成為當前必需努力的重要工作。

在美國,1994年起便強制所有市售食品需提供完整營養標示,而我國衛生署在1998年3月始公告「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原則」,並自1999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以自願性的方式,希望食品業者主動標示營養成分。2001年9月1日起開始依品項、類別採漸進式強制實施,所以目前我們在大部份的食品包裝上,可以看到營養的標示-最基本的包括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含量。

儘管食物有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含量的標示,但是董氏基金會針對大台北都會民眾進行「市售食品營養標示理解程度調查問卷」,在1,040份有效問卷中,只有百分之五十九的民眾在購買食品時會注意營養標示,尤其是只關注於熱量、脂肪及糖類的標示。不過,整體而言,近七成民眾是「有看沒有懂」,究其原因是國內現行營養標示規格不一。所以我們在這方面雖然跨出了一步,但仍然有不少問題缺乏管理和規範,學習自保及不致陷入購物陷阱,就必需認識營養標示之判讀及正確調配日常飲食,懂得食品包裝所傳達的訊息,並培養外食選擇及應用的巧妙方式與習慣,對於飲食控制或慢性病患的食物替換,將會更輕鬆、更方便。

目前,一般人固然在採購食品時已經養成了看「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的習慣,但是,對於包裝上的「營養標示」,卻很自動的「視而不見」,建議您千萬不要忽略這個動作,因為營養標示關係著身體的健康,想做個聰明的採購者,就必需在購物時,多花幾分鐘,仔細閱讀營養標示,並且攝食種類應該豐富多變,如此才能確保你的營養均衡。

為了保障自身的消費權益與安全,消費者應選購標示清楚的食品,如發現有標示不全或不明之食品,拒絕購買或消費,並從食品上面的營養標示,瞭解食品所含之營養成分,進一步設計或改善其個人的營養攝取,以養成良好的均衡飲食習慣並選購低熱量的食物,進而達到體重控制、健康管理,及藉由比較食品中之營養成份激勵業者改進其食品之營養品質,達到預防勝於治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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