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程序圖下載 各系會、社團提出校內、校外活動之申請。 一、校內活動申請時應注意事項: 1.填寫校內活動申請表 2.各項活動的申請,需先經社長簽章後提出,而且要請輔導老師簽章。 3.社團、系會活動場地之申請,在二個月之內即可提出申請。
二、校外活動申請時應注意事項: 1. 校外活動的申請,請於一星期前提出,如需發文請於二星期前提出,以方便作業。 2. 舉辦校外活動,出隊成員中至少須有一人具備CPR(心肺腹甦術)之能力。 3. 未成年(20歲)學生參加校外活動必須要有家長同意書。 4. 活動企劃書乙份。 5. 活動人員名單。 6. 行程計劃及路線圖。系主任、社團指導老師對學生提出活動內容提出建議與指導。場地核准:由各場地提供單位確認使用日期、場地無誤核准。登山家長同意書:參與登山活動學生須至課指組領取家長同意書(明信片)轉交家長同意後寄回。課指組承辦人依據活動申請內容、相關注意事宜提出意見並作初步審核出隊成員切結書:登山遇天災地變時應立即返回。覆核學生活動並協調相關事宜社團活動核准依分層負責由軍訓室主任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