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就學貸款同學,請於91年9月27日前將台銀對保申請表兩份(粉紅色)與本校申請表(黃色)繳回本組確認及資料彙整。如逾期未繳回本組,影響同學權益請自行負責。
(一)碩、博士生勝利校區汽車停車證,請依表訂時間(請上本校網頁公告欄查閱)個別辦理,每人限辦一張,三百張辦完為止。 (二)各班代彙整申請同學之車籍資料影本並填寫申請表,依表訂時間(請上本校網頁公告欄查閱)至生輔組統一辦理。 (三)應準備資料: 1.申請同學為車主者:行照、駕照、學生證影本、及所需費用。 2.申請同學非車主者:車主行照、申請同學駕照、學生證影本、及所需費用。(車主限直係親屬) 3.未滿二十歲者,需附家長同意書。 4.所需費用:機車通行證-地上停車場免費;地下停車場三○○元;研究生汽車停車證一○○○元。(四)尚未領取學生證之新生,免繳學生證影本,但申請表內之學號,請務必填寫正確,校對無誤。
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教育部轉經濟部函通知各級大專院校確實督促師生切勿非法影印書籍,以免觸法。本學年開學在即,學期所需之用書,請各任課教師配合向學生宣導購買相關出版社或進口書商之合法書籍,避免發生非法影印、違反著作權法之觸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