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預防SARS建議 |
疑似病例(Suspect Case) |
◎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打噴嚏、咳嗽和擤鼻涕後要洗手
◎室內保持空氣流通
◎避免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或疫區
◎ 注意飲食均衡、運動、適量休息、不要吸煙,以增強身體的抵抗力
◎如有呼吸道感染症狀,應戴口罩、儘早就醫,並告知醫師發病前接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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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3年2月1日之後出現:
◎發高燒(>38℃)及
◎ 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
並且包括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狀況:
◎發病十天內曾與診斷為SARS之個案密切接觸(密切接觸指曾照顧SARS個案,或與其共同居住、或曾經直接接觸其呼吸道分泌物及體液)
◎發病十天內曾到過SARS病例集中地區(affected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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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者」-預防SARS建議 |
可能病例(Probable Case) |
◎所有旅客均應注意是否有以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症狀:
◎高燒﹝>38℃ ﹞;並且
◎出現一種或一種以上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
並且包括以下一種或以種以上的狀況:
◎曾與診斷為SARS個案密切接觸(密切接觸指曾照顧該病的患者、與患者同住或接觸過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及體液)。
◎最近曾到過SARS報告病例的地區(請上疾病管制局網頁www.cdc.gov.tw查詢)
◎ 如出現上述症狀,應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接觸史,康復後再繼續旅程。
◎如於航機上出現不適,尤其有嚴重呼吸道症狀者,應告知空服員請其協助安排與其他旅客分離、提供醫用口罩,並通知航站安排抵達後照護事宜。同時同行的旅客和機務人員應向衛生當局提供未來14
天的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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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病例經胸部X光攝影判定為肺炎,或有呼吸窘迫症候群(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或個案因無法解釋之呼吸道疾患導致死亡,解剖報告顯示未知原因引起之呼吸窘迫症候群病理變化。
備註:除了發燒與呼吸道症狀外,SARS尚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包括:頭痛、肌肉僵直、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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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症狀病患照顧者及家人」 預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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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公布SARS病例集中地區 |
◎協助病患遵從醫師指示,規則服藥及充分休息。
◎患者應戴上口罩,減低傳染給照顧者的機會。
◎照顧者可戴上口罩,減低透過呼吸道受感染的機會。
◎ 確保室內空氣流通。
◎ 注意個人衛生及勤洗手。
◎如出現高燒(>38℃)、咳嗽、氣喘、呼吸困難症狀,請立即就醫。
◎如病患為「 SARS可能個案」,同住之家人及密切接觸者,請依衛生單位之指導,在家隔離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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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WHO網站 資料截止日期:20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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