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編組方式之分析

導師編組

實施方式

可能優點

可能缺點

家族導師制

以系()原有之跨年級、系()家族為基礎,由系()請一位導師帶領一個或數個家族,家族成員涵蓋每年級及研究所。

1.利於經驗傳承與縱向聯繫。 2.家族導師制適合系所人數較少者,家族成員感情凝聚力較強。 3.導師透過家族學長協助,較有效率。

若系所過大,涵蓋各年級聯繫不易。

小組導師制

以全班為單位,由各系()將每班級分成幾小組,每小組分配一位導師。

1.導師較易與導生聯繫。2.橫向聯繫較佳。 3.小組導師制適合系所人數較多者,例如:電機、機械、化工等。

1.分組行政較繁瑣。 2.不利於經驗傳承。 3.縱向聯繫較差。

自選導師制

除一年級新生外,由學生自行選擇導師,但每位導師輔導大學部學生以不超過 20名為原則。

1.導師人選不是由系所指派,而是交給學生自己選擇。 2.學生主動、積極參與導師活動。學生較願親近導師。

1.教師可能討好學生。 2.學生道聽途說,瞭解教師。 3.學生自選導師時,大多會優先選擇聚餐時請客較大方的導師,較少會考量導師的學識及人品。

雙導師制

每位學生規劃兩位導師輔導,一位為班級或群組導師,一位為小組導師,班級導師可兼顧班上的凝聚力;也可規劃一位為「生活導師」,一位為「課業導師」,兼顧人格與學業的均衡發展。

1.兩位導師充分協助學生均衡發展。 2.可獲得兩位導師經驗傳承。

1.若兩位導師配合不佳,學生將難以適從。 2.可能出現一位導師唱獨腳戲的現象。 3.兩位導師在輔導學生方面,容易出現不均或輔導理念不同的現象。

其他導師制

由各系()經系()會議決議後實施。但每位導師輔導大學部學生以不超過 20名為原則。

1.系所編組彈性大。 2.可以找到最適合自己系所的導師制度。

系所的導師制需要經過錯誤的嘗試及磨合階段,才能實施最適合自己的導師制度。

:上述優缺點可能因系所性質而異,僅供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