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89 年 3 月 5 日創刊 AA民國 92 年 4月 20日月刊AA第三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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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健組
即將出爐的『登革熱校園防治方案』搶先報  

92年3月26日第550次主管會報決議通過的『國立成功大學校園登革熱防治方案』,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成因分析:登革熱是由埃及斑蚊和白線斑蚊所傳播,皆為白天吸血,其幼蟲喜於人工或自然的蓄水容器孳生繁殖。

二、防治策略:
(一)一級預防:避免病媒蚊孳生
1. 登革熱防治人人有責,其防治工作需落實到全校各單位,定期清掃環境及清理蓄水容器。
2. 若於公共區域發現積水容器、過於濃密草叢、水溝囤積垃圾及任何亦孳生病原之環境,應主動填寫通知單報請總務處處理。
3. 各單位主管應責成一位『登革熱病媒蚊檢查聯絡人』,工作內容為:督導檢查環境、每月初一填寫「清除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並擲送衛生保健組彙整,經催繳仍未繳交將提主管會報,並列為一級主管抽檢環境之參考。
(二)二級預防:及時撲滅病媒蚊
校方一級主管不定期到各單位作環境抽查,屆時衛生保健組及衛生局登革熱防治稽核員派員配合行程參與評核防治項目,若發現陽性容器需立即做改善。
(三)三級預防:感染登革熱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  置
1. 各單位若發現或接獲衛生單位通知疑似登革熱個案,應依『國立成功大學校園事件通報系統暨處理流程』立即通報校總值日室(分機:50700)處理。
2. 若有外來單位至校園勘查環境、衛生,應依據『外來單位蒞校針對校內衛生、環境勘查之因應流程』來做因應及處理。衛生保健組應擔任衛生主管單位勘查抽撿時之負責窗口,且應將其建議、抽檢結果轉之受檢單位及總務處事務組;而各單位之『登革熱病媒蚊檢查聯絡人』需主動配合及陪同衛生稽查人員採樣化驗,並瞭解異常問題。
3. 衛生保健組需瞭解追蹤通報之個案狀況;
  總務處事務組接獲通報應迅速於發生地點做消毒與整理。


活動預告 與你有約
時 間 活 動 項 目 地 點
4月 2日(三)∼4月21日(一) 徵蚊比賽 衛保組
4月17日(四) 18:30-21:30 肢體動作分析 國際會議廳第三演講室
4月21日(一) 14:00-15:40 當尿液變成蛋蜜汁 或血腥瑪麗
-談腎臟病防治
衛保組
4月23日(三) 10:00-12:10 人蚊大戰開打!-登革熱防治 雲平大樓第一會議室
4月30日(三) 13:50-16:40 餐飲衛生講習 光復餐廳
5月10日(六)∼5月31日(六) 菸害防治萬人簽名活動 學生活動中心一樓
5月10日(六) 9:30-11:00 反菸種子隊培訓 衛保組

認識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
「一般民眾」-預防SARS建議 疑似病例(Suspect Case)
◎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打噴嚏、咳嗽和擤鼻涕後要洗手
◎室內保持空氣流通
◎避免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或疫區
◎ 注意飲食均衡、運動、適量休息、不要吸煙,以增強身體的抵抗力
◎如有呼吸道感染症狀,應戴口罩、儘早就醫,並告知醫師發病前接觸史


於2003年2月1日之後出現:
◎發高燒(>38℃)及
◎ 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
並且包括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狀況:
◎發病十天內曾與診斷為SARS之個案密切接觸(密切接觸指曾照顧SARS個案,或與其共同居住、或曾經直接接觸其呼吸道分泌物及體液)
◎發病十天內曾到過SARS病例集中地區(affected area)
「旅遊者」-預防SARS建議 可能病例(Probable Case)
◎所有旅客均應注意是否有以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症狀:
◎高燒﹝>38℃ ﹞;並且
◎出現一種或一種以上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
並且包括以下一種或以種以上的狀況:
◎曾與診斷為SARS個案密切接觸(密切接觸指曾照顧該病的患者、與患者同住或接觸過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及體液)。
◎最近曾到過SARS報告病例的地區(請上疾病管制局網頁www.cdc.gov.tw查詢)
◎ 如出現上述症狀,應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接觸史,康復後再繼續旅程。
◎如於航機上出現不適,尤其有嚴重呼吸道症狀者,應告知空服員請其協助安排與其他旅客分離、提供醫用口罩,並通知航站安排抵達後照護事宜。同時同行的旅客和機務人員應向衛生當局提供未來14 天的聯絡資料。

疑似病例經胸部X光攝影判定為肺炎,或有呼吸窘迫症候群(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或個案因無法解釋之呼吸道疾患導致死亡,解剖報告顯示未知原因引起之呼吸窘迫症候群病理變化。
備註:除了發燒與呼吸道症狀外,SARS尚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包括:頭痛、肌肉僵直、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










「呼吸道症狀病患照顧者及家人」 預防建議
世界衛生組織公布SARS病例集中地區
◎協助病患遵從醫師指示,規則服藥及充分休息。
◎患者應戴上口罩,減低傳染給照顧者的機會。
◎照顧者可戴上口罩,減低透過呼吸道受感染的機會。
◎ 確保室內空氣流通。
◎ 注意個人衛生及勤洗手。
◎如出現高燒(>38℃)、咳嗽、氣喘、呼吸困難症狀,請立即就醫。
◎如病患為「 SARS可能個案」,同住之家人及密切接觸者,請依衛生單位之指導,在家隔離14天。
資料來源:WHO網站 資料截止日期:2003/4/7
國家 地區
加拿大 多倫多
新加坡 新加坡
中國 廣東、香港特別行政區、山西
越南 河內

※詳最新資訊請參考疾病管制局網站http://www.cdc.gov.tw/ch/
以上資料來源:疾病管制局(92/04/08下午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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